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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数 |
行程安排 |
住宿 |
用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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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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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接团 |
提供乌鲁木齐市地窝堡国际机场(双程40公里)、火车南站、长途汽车客运站接站服务。费用另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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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费用自理) |
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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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 |
乌市—清水河 |
早乘车从乌市出发,上312国道途径昌吉、石河子、奎屯、乌苏,沿途观天山北坡经济带、高山明珠——塞里木湖、果子沟风光,抵达清水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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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普通标准间 |
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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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 |
清水河—那拉提 |
早起出发前往中哈边境——霍尔果斯口岸参观,后抵达伊宁市游览伊犁河大桥,沿途观巩乃斯河谷风光,晚上抵达那拉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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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拉提普通标准间 |
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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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 |
那拉提—伊犁 |
那拉提草原是世界四大草原之一的亚高山草甸植物区,自古以来就是著名的牧场,具有平展的河谷、高峻的山峰,深峡纵横、森林繁茂、 草原舒展交相辉映,并同当地哈萨克民俗风情结合在一起,成为集观光、游览、科学考察、休闲娱乐、避暑度假、购置纪念品为一体的旅游观光度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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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通标准间 |
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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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 |
清水河—乌鲁木齐 |
原途返回,结束快乐旅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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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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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包含 |
1、用车标准:待定
2、门票费用:门票包括景点首道大门票。
3、住宿标准:三晚住宿,如产生自然单间,须补齐自然单间差价。 普通标准间概念:普通型无星级,干净,卫生,安全。
4、导游费用:持国家旅游局颁发全国导游证导游人员沿途全程讲解。
5、餐费自理:自理。
6、保险费用:费用已包含国际旅行社责任险,游客可以另外办理旅游者意外伤害保险,价格10元/人,保额10万元/人。港、澳、台、华侨30元/人,保额30万元/人。 ○参加旅游者意外伤害保险__万元/人 ○不参加旅游者意外伤害保险 参保人员名单: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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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不含 |
1:关于餐费:自理。
2:其他费用:区间车,骑马,以及个人自娱项目等自理。
3:接送飞机:乌市往返40公里,接机100元/趟/辆;送机100元/趟/辆。
其他备注 ○同意散客拼团____________ ○非散客拼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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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着装。新疆温差大,除夏装外,需准备部分秋装,如秋裤、外套或薄毛衣,还需准备遮阳帽及防晒用品。 2、 需准备个人日常用品及简单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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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备注 |
对行程内游览的景点顺序旅行社有权进行调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性调价等因素造成的增另费用,由客人自理;团队付款方式为现付(一团一清);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
预定团队时,请在合同副本中注明以下项目:
1、参团日期、人数、参团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
2、到达乌鲁木齐和离开乌鲁木齐的时间、航班(或火车车次)、接站人联系电话、姓名。
3、其他特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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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团日期 |
2008年:散客、独团天天发。
专线咨询电话:0991-8873667 8187166 13201223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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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定方式 |
旅行社、旅游者在把关于旅游的所有事宜、约定谈定后,旅行社和游客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作为衡量所提供服务标准的依据。合同分为两份,一份为旅游合同正本,一份为旅游合同副本。 旅游合同正本:新疆自治区旅游局统一印制的正规格式合同。 旅游合同副本:双方的行程、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细则。 两者是要同时使用的,旅游合同副本将会粘贴在旅游合同正本的背面。同具法律效力。 外地的游客我们通常用传真件进行如下操作: 1、 在双方达成约定后,旅行社会以文字的方式签订合同副本,传真给游客。 2、 游客确认双方的约定后签字、盖章。合同副本签订后需回传至:0991-6118495或6118496。 3、 请将参团游客的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我公司,旅行社将为游客办理保险业务。 4、 签订协议后请预付500元/人至中旅账户作为定金或预付款,并将汇款凭证复印后传真至我社。 5、 新疆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账户如下: 旅行社全称:新疆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账号:0007 4908 0910 01 开户行:中行乌市解放路支行 工商银行:账号:3002 0119 0902 4906 985 开户行:工行乌鲁木齐市二道桥支行新华南路分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