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线: |
乌鲁木齐-喀什-清真寺、香妃墓、民贸市场-乌鲁木齐 宿:乌市普通标间 |
| D1、 |
乌鲁木齐-喀什 下午19:00乘飞机赴喀什,20:30分抵达。 |
| D2、 |
喀什-乌鲁木齐 早餐后参观著名的穆斯林家族陵墓——阿巴克霍加麻扎(香妃墓)、全国最大的伊斯兰清真寺——艾提尕尔清真寺、维吾尔手工作坊艺人街、手工艺品厂、最具有维吾尔古老建筑风格的喀什噶尔老城区、中亚最大的农贸市场(大巴扎)。前往疏附县民族乐器村,观赏世界最大的维吾尔民族乐器——“热瓦莆”、“都塔尔”(获吉尼斯世界记录),领略维吾尔家乡风光。到维吾尔家族进行家访,参观维吾尔族民居,亲身体验维吾尔族生活习俗,感受维吾尔族热情好客、能歌善舞的民俗风情。游览维吾尔族风情果园,品尝瓜果及风味餐。晚乘飞机回乌市。 |
费 用 包 含 |
1、旅游用车:1、旅游用车:包含喀什当地接送站服务;喀什当地空调旅游车。 2、景点门票:以上罗列景点首道门票,景点不减少,线路可调整。 3、导游服务:喀什当地优秀导游服务。 4、住宿标准:两晚住宿,如产生自然单间,须补齐自然单间差价。 普通标准间概念:普通型无星级,干净,卫生,安全,独立卫生间标准间。 5、餐费:自理 6、旅游保险:包含旅行社责任险10万元/人;旅游者意外伤害保险自理。 ○参加旅游者意外伤害保险__万元/人 ○不参加旅游者意外伤害保险 参保人员名单: 身份证号码: |
费 用 不 含 |
大交通:喀什往返飞机票、机场建设费、燃油费、航空保险或火车票。旅行社可协助代办,费用自理。火车票代订需要交服务费。 关于餐费:新疆是民族地区,路途长条件有限,路上用餐形式可根据要求协助安排,丰俭由己。游客要求也可统一安排团队餐,费用另计。 其他费用:民族家访等 |
| 其他备注 |
○同意散客拼团____________ ○非散客拼团 |
预 定 方 式 |
旅行社、旅游者在把关于旅游的所有事宜、约定谈定后,旅行社和游客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作为衡量所提供服务标准的依据。合同分为两份,一份为旅游合同正本,一份为旅游合同副本。 旅游合同正本:新疆自治区旅游局统一印制的正规格式合同。 旅游合同副本:双方的行程、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细则。 两者是要同时使用的,旅游合同副本将会粘贴在旅游合同正本的背面。同具法律效力。 外地的游客我们通常用传真件进行如下操作: 1、 在双方达成约定后,旅行社会以文字的方式签订合同副本,传真给游客。 2、 游客确认双方的约定后签字、盖章。合同副本签订后需回传至:0991-6118495或6118496。 3、 请将参团游客的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我公司,旅行社将为游客办理保险业务。 4、 签订协议后请预付500元/人至中旅账户作为定金或预付款,并将汇款凭证复印后传真至我社。 5、 新疆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账户如下: 旅行社全称:新疆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账号:0007 4908 0910 01 开户行:中行乌市解放路支行 工商银行:账号:3002 0119 0902 4906 985 开户行:工行乌鲁木齐市二道桥支行新华南路分理处 6、 旅行社在游客到达以后,需要签订旅游合同正本。在交纳团费时,旅行社会从参团游客的总团款中将定金或预付款折抵旅游团款。 7、 旅行社在收到参团游客的确认合同副本、团队订金或预付款后确认游客的参团有效。 |